根据《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忠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忠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12315、54236038。
忠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忠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 项目序号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城管部门 | 1 | 垃圾处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渝价〔2011〕315号 | 见文件:计价格〔2002〕872号,渝价〔2011〕315号 |
2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渝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号 | 见文件:渝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号 |
附件2:忠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城管部门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渝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号 |
见文件:渝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