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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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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管理和民防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发展办法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城乡建设重大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城乡建设工作。

3.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民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县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镇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城镇雕塑工作。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规范建筑活动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工程造价、资质认证、技术标准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

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7.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8.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特色小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乡等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实施城镇化建设有关工作。

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风景名胜区建()筑物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10.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楼层高度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竣工验收审核管理。

11.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推广;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

12.负责城建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环保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工作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电子政务、机要保密、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建设行业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考核等工作;负责军转干部、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临聘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政法、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依法对委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城乡建设活动资金的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征收及使用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直属单位财务、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本系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资金筹集及融资工作;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城市建设科。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城市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负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牵头做好城市发展及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研究;负责制定城镇住房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县城区市政消火栓新建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重点项目建设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城镇重点工程项目考核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协助行政审批科审批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资金监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规定等制度的监督执行职责;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联合建设备案管理;负责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统计上报工作;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信访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行政审批科。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城乡建设、人防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审查)的规程细则、办理制度;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除外)的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办理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新办、增项、重新核定、变更、遗失补办);负责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审批;负责人防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办理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审批;负责办理人防资产报损、报废拆除审批;负责人防工程和设施拆除、损毁审批;负责办理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负责办理建筑能效测评审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业务档案资料管理;负责行政许可统计报表及报送工作;完成领导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5.建筑管理科。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工程担保、竣工验收备案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筑科技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造价、城建档案等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备案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负责建筑业协会管理工作;负责民工工资拖欠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负责建筑业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筑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拟订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岗位和人才培训;拟订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防雷装置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行政审批科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勘察设计节能科。负责建筑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检测工作;负责牵头建筑节能考核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企业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推进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装配式建筑;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指导新型、环保建材和建设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村镇建设科。拟订村镇建设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专项建设示范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编制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年度计划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旧房整治提升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村镇建设考核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联系帮乡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安全信访法制科。负责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及报送,建立基础档案,负责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及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环保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宣传、教育工作;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受托办理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各类信访事项及来信来电;负责市、县及相关部门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委属科室、单位信访事项的复查与督促;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人防科。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忠县人民防空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确保应急应战保障能力;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协助行政审批科办理人防建设项目相关审批工作;负责人防建设项目现场勘查、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现场勘查;负责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人民防空警报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监督指导战备保障方案落实;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人防演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立和人防志愿者队伍的训练;参与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城镇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工作;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人防学术研究及交流;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资产;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和人民武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住房物业科。负责编制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本级经济适用房屋、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公有房屋改革和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集,分配使用和后期管理,承担房改售房资金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拟订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依法管理全县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依法监督和指导城镇建成区内的房屋住用安全;负责全县白蚁防治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棚改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督查、督办、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827.49万元,支出总计32,827.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27.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支出大幅度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82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27.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大幅度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27.4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827.4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827.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大幅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168.31万元,占9.7%;项目支出29,659.18万元,占90.3%。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27.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27.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8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88.19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8.46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88.19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8.46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3.9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导致支出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150.07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导致支出变化。

(3)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2.59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0,256.75万元,占5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6.01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发展我委所涉及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34.96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6,296.46万元,占3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8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9.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93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9.30万元,增长100.0%;本年支出14,93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9.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9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4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危房改造业务检查、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6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建设委员会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运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14.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9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1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4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机关本级进行会计核算,年底决算时只做了本级的决算,导致部门上年决算数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5.9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6252.1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除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以外,本部门2022年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的有“忠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忠县城镇污水管网新改扩建设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旧房整治提升项目、乐天花园岔路口改造工程、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白公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曾娟023-5423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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