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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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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忠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为正科级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皇冠足球比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提升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全面统筹;9.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10.指导村镇建设;11.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2.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14.负责接管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维护管理;1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16.负责城市建成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17.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1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19.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20.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21.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2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2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非公党组织党建工作;2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城镇规划发展科、房地产科、行政审批科、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节能科、村镇建设科、住房物业征收科、市政科(挂忠县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牌子)、园林绿化科、市容环卫科、信访法制科、安全督查科、组织人事科等16个内设机构。

本部门包含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忠县城市建设档案建设中心、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忠县住房保障中心、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忠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忠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忠县智慧城管信息中心等11个二级预算单位。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忠县城市建设促进中心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建设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忠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中心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忠县城市建设档案建设中心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草拟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忠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科学知识。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主要任务是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服务;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等工作。忠县住房保障中心承担全县国有直管公房、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和授权的其他国有资产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房改售房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忠县建设工程质量中心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忠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维护城区市政设施设备安全提供管理保障,城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城区路灯、桥梁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忠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维护城区环境及水域清漂提供管理保障,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区环境卫生监督,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生活垃圾处置征收及水域清漂管理。忠县智慧城管信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城市管理提高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服务,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数据汇集,开展行业相关信息资源与其他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68.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238.24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收入较2024年增加25343.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15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5188.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9.8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9.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793.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39.5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887.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5343.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04.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838.8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68.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68.36万元,比2024年增加1015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1.9万元,比2024年增加250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城管局撤销合并到住建委,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504.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126.46万元,比2024年增加76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城管局撤销合并到住建委,职能职责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147万元、城管信息巡查员经费(工资及社保)44.03万元、城管执法协管经费(工资及社保)812.02万元、忠县城镇污水管网新改扩建设工程2536万元、忠县城区排水管网应急抢险工程71万元、临江公园停车场污水主干管应急抢险工程40万元、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3180万元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3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38.24万元,比2024年增加15188.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设计下乡较上年增加15万元,土地成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5万元,二是污泥运输及处置专项经费增加124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1644万元,忠县乌杨新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子)增加3646.24万元,忠县县城黄金花园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120万元,忠县汝溪镇长安存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650万元,城市更新市级激励奖补资金项目350万元,市政园林及环卫运行维护经费4942万元,忠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3357万元,三峡水库清漂能力提升36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62.33万元,比2024年增加1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4.33万元,比2024年增加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城管局撤销合并到住建委,业务增加,接待工作次数及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比2024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城管局撤销合并到住建委,公务车辆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9.54万元,比上年增加332.37万元,主要原因为原城管局撤销合并到住建委,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9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9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126.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娟联系方式:023-5423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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