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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缴纳办事指南

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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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标准

1.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在规定保障范围内的面积廉租住房租金按1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超过保障面积的租金按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

2.公租房租金标准:4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限保障范围内公租房租户)

3.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狮子堡小区0.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高石坎小区一期0.6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二期0.8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水坪小区0.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缴纳方式、时限

缴纳方式:现金、转账

缴纳时限:一年一交,倡导先交后住。

三、办理机构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四、咨询电话

023-5423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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