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金标准
1.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在规定保障范围内的面积廉租住房租金按1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超过保障面积的租金按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
2.公租房租金标准:4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限保障范围内公租房租户)
3.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狮子堡小区0.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高石坎小区一期0.6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二期0.8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水坪小区0.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缴纳方式、时限
缴纳方式:现金、转账
缴纳时限:一年一交,倡导先交后住。
三、办理机构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四、咨询电话
023-5423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