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皇冠足球比分: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及《重庆市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我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本标准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保障性住房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住房有保障的重点工作,是一项察民情、顺民意、暖民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关系到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的群众切身利益,通过编制标准指引,促进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编制详实的标准指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工作,促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实施保障性住房,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使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群众更好更快受益。
(二)预期目标。在现有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细化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工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政务公开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二是坚持紧贴实际。立足基层工作特点、地区工作实际和贫困群众需求,因地制宜,不断充实和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内容。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服务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忠县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详见附件)共涉及保障性住房法规政策、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建设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评价结果共一级公开事项10个;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为43个二级公开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及公开层次。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开事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同时,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细化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乡镇(街道)权责分配实际,明确区乡镇的公开职责。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
(三)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及时传递解读保障性住房领域相关政策,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和回应,提高政策知晓率。
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