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主体为在重庆市境内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或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单户贷款风险本金损失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用途为生产经营,单笔担保贷款原担保费率不高于2%,银行贷款利率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