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禁火时间是什么时候?
禁火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0日;第二阶段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2.禁火区域是什么?
我县境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及其林缘100米范围内(以下简称林区)。
3.禁火期内,具体禁火行为有哪些?
一是严禁携带一切火源、火种进入林区;
二是严禁在林区焚烧树木、枝叶、杂草、秸秆等农事用火活动;
三是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放烟花、野炊、烧烤、吸烟、打火把、玩火、烧蜂窝、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
四是严禁在林区私设电网、烧火(用电)驱兽、持枪狩猎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是严禁其他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4.违反通告规定,将会承担什么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火情报告渠道有哪些?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或在禁火区域内违规用火,请社会各界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消防救援局(119)、县应急管理局(54812350)、县林业局(54249636)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