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进行修订?
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次修订结合我县环境风险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已发生一定变化实际情况,参考市局意见,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原《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预案征求了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通过了环境应急等各方专家评审,形成了《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2.?适用范围有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忠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忠县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涵盖了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其中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分别按《忠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忠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规定开展处置应对。
3.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