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县情,我县2024年各类入学安排如下:
1.户籍对口类: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对口学校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老城区居民或者父母在城区有多套房产导致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户籍为准在户籍对口学校入学。
2.购房入住类:指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的情形,在购房地对应招生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可申报就读居住地招生学校;当购房地对应招生学校学位已满,则与流动随迁类入学政策一致,只能申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
3.流动随迁类:指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父母也未在招生区域内购房,但随父母在招生区域内居住或务工,自愿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县外小学毕业后返回(或流动至)我县读初一属于此类别。
4.统筹安排类: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5.城区三校招生对象选读忠州三小或者顺溪小学政策:2024年,忠州四小、香山小学、乐天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对口和购房入住类子女,自愿选择忠州三小或者顺溪小学入读一年级且一直在原校就读毕业的(上限300人,报满为止),小升初不参加微机随机抽录,在区域内自主选择初中学校就读。选择此种情形的学生家长,于6月26日前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意愿小学线下登记,审核公示后由招生学校在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