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我县户籍、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以上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实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辖区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缓(免)学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委备案。
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直接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由特殊教育学校将学生信息报县教委审核备案后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