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地处忠县西部,东临拔山镇,南、西均连新立镇,北壤马灌镇,距县城62公里,幅员面积49平方公里。全镇辖8个村1个居委,81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9162户26484人。在编工作人员共52人,包括政府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27人(社保所5人、农业服务中心13人、文化服务中心3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人、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
现政府共有工作人员40人(包含抽调人员),其组成情况为:政府公务员24人,工勤人员1人,从事业单位抽调人员4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1人,文化服务中心1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人),临聘人员11人(民政2人、司机2人、西部计划志愿者2人、禁毒社工1人、公益性岗位4人)。
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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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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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调查研究并拟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级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制订全镇义务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
(五)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级财务及农村互助社工作。
(六)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
(七)负责做好全镇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群团工作。
(八)负责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居、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制订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九)负责做好兵员征集、现役军人家庭优抚、退伍军人安置、救灾救济、农村社会保险等工作。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编制、人事、统战、民宗侨台、法制、武装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内部审计、水利、三峡移民等工作。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及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八)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管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