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结合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忠农发〔2021〕90号),我镇经研究制定了《花桥镇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忠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花桥镇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印发《忠县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忠农发〔2021〕9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等工作,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置试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目标
着力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长效监管机制。农药经营门店、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要求达100%;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宣传与培训。镇农业服务中心采取集中统一方式对农药经营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流程培训;各村居、单位及回收点要通过张贴通知、群发微信、短信等方式,采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普法教育,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其自觉妥善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提升他们的合理用药水平,宣传科学清洗方法,减少大田农药使用量和包装瓶中残余量。
(二)设置回收点。在全镇11个农药经营门市设置回收点,每个回收点配备2个120升(收集塑料类和收集玻璃类各1个)专用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桶(带盖子),收集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回收点标识标牌,回收制度牌,回收袋,台账簿等。回收点物料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张贴、摆放。
(三)回收模式及标准。坚持“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置”的基本原则,明确农药使用主体废弃物的交回义务、农药经营门店收集义务。我镇采用“押金回收”模式,农药经营门店在向农药使用者出售农药时加价1元/瓶/袋/桶作为回收押金,并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系统上做好相关电子台账;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农药经营门店依据台账返还押金,完善回收台账,并按照相关流程分类(塑料类和玻璃类),清点废弃物的数量并打包做好标识(类别和数量)。第三方机构定时到各回收点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完善相关交接手续,农业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第三方机构负责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至县级中转点,安排专用车辆运输至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成惠明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冯成祥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经发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镇畜牧兽医站、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村(居)要压实农药经营门市和农药使用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鼓励使用者自发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统筹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已经列入镇级督查工作内容,我镇已经纳入对村居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并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制度,把新型农业主体是否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作为项目申报和资金下拨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执法。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对不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药经营户和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