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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

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溪府发〔2024〕10号

 

各村(居)、在镇单位:

《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54号)和《忠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我镇各村(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干部带头、全体居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分类要求

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三、职责分工

各村(居):作为本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一是编制完成本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二是负责本村(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三是负责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优化建设;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结。四是负责对保洁员、分类指导员及收运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五是负责统计和配置行政村(居)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袋;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收运设施定期清理、保洁、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

镇社事办:牵头对全镇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末端处置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及农村农膜回收处置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垃圾分类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宣传和引导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汝溪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保障工作。

镇建管办:牵头制定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企业及回收点布局;负责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村(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汝溪卫生院:负责监督指导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及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汝溪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全镇餐饮店就如何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的宣传引导,配合镇建管办做好餐厨垃圾处置工作。

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垃圾分类指导和宣传工作,做好全镇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管理工作。

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一)垃圾分类收运设施。一是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包括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桶。二是垃圾分类运输工具。包括有毒有害垃圾运输工具、其他垃圾转运车、餐厨垃圾运输车。

(二)垃圾回收站点布局。以原有垃圾收集站、点为依托,按照方便农户投放的原则,合理优化点位布置,并设置可回收物桶、其他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可回收物桶、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集镇餐饮店必须设置餐厨垃圾桶;每个村(居)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镇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三)建立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体系。一是收集方式。农户(居民)负责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投放到垃圾收集点对应的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和农户自备的湿(易腐、餐厨)垃圾桶;保洁员负责区域内日常清扫保洁和将错分的生活垃圾按标准进行重新分类;村级分类指导员负责对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回收、分类、暂存。二是运输方式。保洁员负责将收集的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运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村级分类指导员定期运至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镇负责对不可回收等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毒有害垃圾由有收运资质企业从镇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至县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四)有毒有害垃圾补助方式。对有毒有害垃圾回收、暂存、运输按标准进行补助或适当奖励。

五、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一)农村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第一步:农户对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直接送到再生资源回收点或投放至就近可回收垃圾桶;对湿(易腐、餐厨)垃圾直接投放到沼气池、粪便池,经发酵后作为有机肥使用。

第二步:保洁员对辖区内的垃圾按照分类标准将剩余的可回收垃圾初步分拣后,通过收集袋运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对不可回收垃圾联系本辖区垃圾运输车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第三步:村级分类指导员对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内可回收垃圾按规范进行分拣,并定期运至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兼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二)集镇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第一步:一是居民对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直接送到再生资源回收点或投放至就近可回收垃圾桶;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店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

第二步:保洁员对辖区内的垃圾按照分类标准将剩余的可回收垃圾初步分拣后,通过收集袋运至村级或集镇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对不可回收垃圾和湿(易腐、餐厨)垃圾联系乡镇(街道)进行转运。

第三步:对镇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内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收运及后续分类处置。

(三)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

第一步:农户(居民)对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送到村(居)有毒有害暂存点,并按规定标准领取补贴。

第二步:保洁员负责将收集的有毒有害垃圾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其他有害垃圾进行分类,集中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储存,并按规定标准领取补贴。

第三步:由镇级负责将村(居)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垃圾运送到镇政府驻地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第四步:对镇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内有毒有害垃圾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其他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储存再由有收运资质的企业运至县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村(居)、在镇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切实发挥分类指导员的作用精准到户指导农户(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村(居)、在镇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中、小学校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村(居)、在镇各单位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村(居)、在镇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村(居)、在镇各单位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七、经费保障

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

(一)镇财政办、镇经发办、镇建管办、市政环卫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专项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二)村(居)引导受益农户以村民自治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常住居民每人每月按1元的标准筹集垃圾处理费),作为本村(居)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及分类专项资金,积极发挥农户(居民)主人翁意识,实现全民参与,全民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建管办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各村(居)按照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镇级有关单位根据其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民众知晓度。各村(居)牵头,要通过社员大会、党员大会、村民院坝会、“五村五户”(“卫生村、生态村、和谐村、书香村、文明村”,“卫生户、园林户、和睦户、书香户、文明户”)创建活动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宣传教育工作;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活动,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微视频、短信、公益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提高农户(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知晓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落实源头管控。各村(居)要配足配齐保洁员,落实好分类指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技能。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拣员和运输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既要负责环卫保洁工作,又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等职责,做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实现源头分类与管控目标。分类指导员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实施考核,完善长效机制。一是由镇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汝溪镇市政环卫服务中心)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与考评工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各村(居)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常态化、制度化。

本方案自2024年2月26日起实施。2019年10月14日实施的《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汝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溪府发〔2019〕6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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