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县委“1116”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专职干部及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村(社区)专职干部4名。
凡参加本次统一招考,经考试后未被聘用的人员,全部进入村(社区)后备干部人才库,若村(社区)专职干部缺额时,可直接从后备干部人才库中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人处事公道正派,愿意为群众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
4.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会操作计算机的基本办公应用。
5.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学历为高中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性别、政治面貌、专业等不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院系)学生会干部、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者、持有驾驶证B照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2.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6.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7.热衷于搞宗族、宗教和派性活动,违反《信访条例》,参与、煽动、组织上访的;
8.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履职的;
9.曾在石黄镇担任村(社区)干部(包含本土人才),主动辞职不满1年或被村(社区)辞退的,以及在职的村(社区)专职干部;
10.不能胜任村(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提交《忠县石黄镇公开招聘村(社区)专干及后备干部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特殊情况不能至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 2024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忠县石黄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谢老师15215029472、黎老师18203085856。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统一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7:00(考试时间若有更改,将另行通知),地点为石黄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是综合知识测试,总分100分。
2.计算机操作。重点测试wps、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的运用,总分100分。
3.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总成绩由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30%、30%折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石黄镇党委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政审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四)考察政审
由石黄镇党委组建考察组对进入政审人员开展考察政审,再报县委组织部联审。
(五)择优聘用
考察政审及联审合格后,石黄镇党委根据各村(社区)干部缺额情况,结合考察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则予以聘用,聘用后需服从镇党委统一调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按照县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石黄镇党委负责解释。
?
附件:忠县石黄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专干及后备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