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源头审批管控。成立镇级专项工作小组,以村社网格员为第一责任人,对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实行“一户一档”审核。严格审查施工资质、设计图纸与选址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同步建立施工队伍“黑白名单”制度,从源头防范无资质施工行为。
二、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由镇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科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在建房建材质量、施工规范、安全防护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与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同时督促施工方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定期开展培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开展全覆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村社喇叭、宣传手册及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持续向群众普及自建房安全法规、施工规范与应急知识。结合农村实际,用通俗语言讲解违规建房危害,引导群众主动选择正规施工队伍,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逐步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