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帮扶单位:
《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强力推进我镇建卡贫困人口到户到人产业扶贫,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效益,鼓励引导贫困户多形式发展1-2个稳定增收特色产业,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特制订《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以利于更好鼓励引导贫困户多形式发展稳定增收产业,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
二、资金来源
2019年度全县建卡贫困人口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忠财农〔2019〕64号)14.502万(未脱贫户);2020年建卡贫困户到户到人产业发展资金(忠扶组办〔2020〕4号)33.68万(其中己脱贫户26.43万元,未脱贫户6.9万元,监测户0.35万)。共计资金48.182万。
三、补助对象
截至2020年1月1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库建卡贫困人口772户2666人。其中,上级补助2019年度未脱贫户产业补助资金14.502万元用于2019年未脱贫户31户,? 2020年上级补助未脱贫户产业发展资金6.9万元用于2020年未脱贫户7户,监测户0.35万元用于监测户。对2019年和2020年未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在征求本户意愿的基础上,由政府根据资金统筹安排,统一购买种苗发放。2019年和2020年未脱贫户、监测户现已发展的产业仍按本次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补助范围
只能用于本镇建卡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农家乐等产业到人到户奖励补助。不搞一刀切。重点支持发展短平快种养业,包括中药材、特色果品、茶叶及生态种植养殖,鼓励建卡贫困户承包原集体、专业合作社经营的笋竹、核桃、中药材及果园等,对签订承包合同3年以上(包含3年)并正常经营管护的纳入本次补助奖励范围。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委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企业)、亲朋好友代种养,代种养双方需签订协议,协议上需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方式、风险防范等,代养协议需经村(居)查证属实后给予补助。
五、不纳入补助范围的情形
1.2019年12月已补助的项目不再补助;
2.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产业不予资金补助(如承包水库、山坪塘进行肥水养鱼或养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等。);
3.项目曾经享受其他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如养殖场的建场补助、上级部门免费提供的种苗等。);
4.养殖业中母(种)猪年存栏量大于等于10头、生猪年存栏量大于等于20头、仔猪年存栏量大于等于200头,肉牛年存栏量大于等于4头、山羊年存栏量大于等于60只、肉兔年存栏量大于等于600只、蛋鸡年存栏量大于等于600只,肉鸡年存栏量大于等于1200只,鸭年存栏量大于等于600只,鹅年存栏量大于等于300只的养殖户,未配套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未取得设施用地备案手续的不纳入此次补助范围。
六、补助标准
类别 |
种类 |
规模 |
补助标准 |
种 植 业 |
粮食类(包括水稻、玉米等) |
土地经营面积≥1亩 |
200元/亩 |
蔬菜、豆类 |
土地经营面积≥1亩 |
200元/亩 | |
其他经济作物(包括西瓜、草莓等) |
土地经营面积≥0.5亩 |
200元/亩 | |
经济林木管护费(茶叶、中药材、笋竹、花椒、特色果品) |
土地经营面积≥0.5亩 |
200元/亩 | |
养殖业 |
母(种)猪 |
年存栏量≥1头 |
1500元/头 |
生猪 |
年存栏量≥1头 |
1000元/头 | |
肉牛 |
年存栏量≥1头 |
3000元/头 | |
肉羊 |
年存栏量≥1只 |
800元/只 | |
种羊 |
年存栏量≥1只 |
1000元/只 | |
肉兔 |
年存栏量≥5只 |
30元/只 | |
鸡、鸭、鹅等家禽 |
年存栏量总计≥10只 |
20元/只 | |
蜜蜂 |
存栏量≥1箱 |
200元/箱 | |
淡水养殖 |
养殖面积≥1亩 |
200/亩 | |
加工业、服务业、电子商务 |
农家乐、加工厂、电商等 |
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经营收入 |
2000元 |
其他特色种养业等 |
其他特色种养业等 |
按照“一事一议”确定 |
按照“一事一议”确定,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资金投入的80%。 |
备注 |
1.2019年未脱贫户本次补助不超过5000元,2020年未脱贫户本次补助不超过10000元; 2.己脱贫户本次补助不超过1000元,监测户补助不超过1500元。 |
七、申报、验收及资金兑付
(一)项目申报
各村(居)民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前召开贫困户会议,宣讲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补助政策,各村(居)民委员会、帮扶责任人根据建卡贫困户意愿和实际能力,落实到户到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等产业扶贫项目,以户为单位统计已发展和拟发展的产业扶贫项目类别及规模。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此次补助的统计和验收结果均要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公示点进行公示,同时公开监督方式(驻村工作队和义务监督员电话,镇纪委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0日前汇总报送《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台账》(附件1)及公示照片。
(二)项目验收兑现
1.申请验收
2020年发展的产业项目申请验收截至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由贫困户自主申请验收,同一类别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组织验收
组建验收组,由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联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为成员,对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类别、规模进行验收(填写附件2),核算补助金额,以村(居)为单位汇总上报镇经发办。
3.核查兑现
(1)镇经发办、纪委、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查,核查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打卡兑现到户到人。
(2)各村(居)、各验收组在统计验收时要做到数据真实,不能弄虚作假,如弄虚作假被发现,查证属实后将责成相关责任人追回补助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台账
2.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意见表
附件1
?????????????????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台账
XX村(社区)(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 |
村组 |
建卡贫困户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人) |
产业扶贫项目类别规模 |
打卡农商行 账号 |
兑现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
1 |
||||||||
2 |
||||||||
… |
||||||||
填表人:????????????????????????????????村(社区)书记签字:
村(社区)主任签字:??????????驻村工作队队长、联村干部签字:
????????????????????????????????验收时间:???年???月???日
附件2
?????三汇镇到户到人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意见表
贫困户户主 姓??????名 |
家庭 地址 |
三汇镇???村(社区)???组 | ||
验收依据 |
三汇府发﹝2020﹞6号 | |||
产业扶贫项目类别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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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验收小组职务 |
验收人员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
验收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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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助金额(元) |
||||
验收组组长签字: |
||||
贫困户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