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指示等各项要求任务。
二、负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免、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本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五、负责人武部、共青团、工会、妇联、残联等方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六、负责全街道的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农林水利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社会事务。
七、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八、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人民政府乌杨街道办事处内设 1 个基层治理指挥中心、4个板块,分别是党的建设板块、经济发展板块、民生服务板块、平安法治板块。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忠县乌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忠县乌杨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忠县乌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忠县乌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忠县乌杨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忠县乌杨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66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1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24.51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及各项调资、调标等经费拨款增加97.19万元;日常业务活动变多经费增加14.34万元;工程项目减少96.52万元;政府性基金增加10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66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85.9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 126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0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7.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20.9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543.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5.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40.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24.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1.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1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5.13万元,比2024年增加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74万元,比2024年增加1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各项调资、调标等相关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84.39万元,比2024年减少96.5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调标、工程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民政优抚、水利、三峡移民、道路交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比2024年增加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66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66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8.14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万元,主要原因为为人员增加等相关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84.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李婧 联系方式:023-5481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