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峰乡: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兴峰乡在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与群众共同合力打造美丽乡村。
1.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村(居)民诉求,促进村(居)民形成共识,发动村(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
2.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美丽乡村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党组织、委员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美丽乡村创建行动。
3.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乡镇管理机制。
4.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