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指示等各项要求任务。
????2、负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免、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3、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4、负责人武部、共青团、工会、妇联、残联等方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5、负责全镇的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农林水利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社会事务。
????6、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新立镇人民政府,在全县率先建成“141”基层智治体系,集约建成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四板块”设置22个固定岗位和5个特色岗位,28个科室站所123名干部全部设岗定责。具体为:1、党的建设板块:综合事务岗、党群工作岗、人大政协岗、纪检监察岗、宣传统战岗、乡镇党校岗。2、经济发展板块:规划建设岗、财政管理岗、农业服务岗、乡村振兴岗、综合统计岗、生态环保岗、营商环境岗、柑橘产业发展岗、田园综合体管理岗、院落治理岗。3、民生服务板块:民政社事岗、社保就业岗、教育卫生岗、文化服务岗、退役军人服务岗。4、平安法治板块:平安建设岗、信访稳定岗、应急管理岗、综合执法岗、人武民兵岗、未成年人守护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9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4.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减少14.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81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39.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4.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8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6.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04万元,农林水支出116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0.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22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40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0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6.8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6.84万元,比2023年增加4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88万元,比2023年减少17.5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61.96万元,比2023年增加404.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民政优抚资金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万元,比2023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事业增加,主要用于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资金、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社区养老服务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比2023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5.14万元,比上年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变动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16.8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铂浛,联系方式:023-5468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