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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179542/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永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忠县永丰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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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3.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绿色高端高效经济体系。

4.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护水、护河、护山、护林、护地、护环境的“六护”机制。

6.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府内设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44.01万元,支出总计1644.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0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收入减少,项目开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0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0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18.28万元,占43.69%;项目支出925.73万元,占56.3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4.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40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05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化及项目追加增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0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05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化及项目追加增多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

3.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53万元,占3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83万元,增长45.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专款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1.58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3.00万元,占3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人员调标及追加专项资金增加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6.27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减少

(5)农林水支出308.80万元,占19.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调标及追加专款支出,追加扶贫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减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31万元,占4.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自然灾害救助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8万元,增长20.5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奖金、基础绩效等。公用经费9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费、招待费、交通费、福利费、工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政府性基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公车运行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本单位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本单位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上级部门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本期单位的接待较往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9.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骨干的业务培训较往年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公务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7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在2023年度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

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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