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申请流程
一、备案原则
落实养老机构属地备案管理原则。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符合事业单位登记规定的,向事业单位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向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备案对象
忠县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
三、办理部门
忠县民政局
四、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
09:00-12:00???14:00-17:00
地点:忠县新华路2号忠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五、咨询电话
023-54243312、023-54243312
一、备案工作
(一)明确备案条件及流程
1.养老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1)养老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
(2)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登记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消防验收或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养老机构备案流程
(1)养老机构向县民政局提出备案申请;
(2)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县民政局向养老机构发放备案回执。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 备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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