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鹤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忠县野鹤镇赶场坝141号
联系电话:023—54726098
单位职责:
(一)承担农业技术及产业发展服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指导和服务;负责野生植物和种子资源保护、外来入侵防除、植物疫病阻截防控;负责农作物栽培、病虫草鼠害防治、土肥水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农业品牌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等技术的宣传、培训、咨询、示范、推广;负责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指导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规划制定、可行性论证并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攻关和信息服务等具体工作;指导群众科技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二)承担农机技术及产业发展服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农机化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区域农机化发展规划;执行农机化作业规范、技术标准等;组织农机装备及技术的宣传培训、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负责耕地宜机化建设;负责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发展壮大农机生产服务主体能力,培育农机作业服务市场;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防灾减灾、机收减损、作业保险、质量投诉、教育培训、农机化统计、农机报废更新等具体工作。
(三)承担林业技术及产业发展服务职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加强山林资源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县林业局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县林业局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承担水利水保技术及产业发展服务职责。承担水利水保技术推广职责。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农田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工作计划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利水保科学技术的宣传、培训、试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推广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的技术成果,具体落实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供水工作;负责小(二)型及以下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保护、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辖区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农田建设宣传、协调、指导、管护利用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畜牧水产技术及产业发展服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水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牧水产生产统计监测及信息报送;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牧水产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以及动物疫病普查、动物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疫病监测、疫情报告和疫情应急处置;负责指导、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建立养殖档案;负责动物(含水生动物)产地检疫,监督指导业主对病死畜禽及产品、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畜禽调入落地监管及信息录入;负责活畜禽交易监管;负责对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及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进行疫病监测;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及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防控物资及有关证章标志管理;负责畜牧水产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