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足球比分

图片
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忠州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养老服务领域>老年人补贴
您当前的位置: 街道>忠州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养老服务领域>老年人补贴

高领老人相关补贴政策

日期:2024-09-04
字号:
分享:
高领老人相关补贴政策
序号 名称 标准 对象 申请流程 备注
1 经济困难高龄老人补贴 200元/月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失能老年人)。 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办理。 前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2 高龄津贴 100元 辖区户籍年满80岁—89岁老年人生日慰问 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办理。 不限个人身份,辖区户口均可申请
100元 辖区户籍年满90岁—99岁老年人生日慰问
50元/月 辖区户籍年满90岁—99岁老年人
200元 辖区户籍年满90岁—99岁老年人过年慰问
200元 辖区户籍年满100岁以上老年人生日慰问
200元/月 辖区户籍年满100岁以上老年人
1000元 辖区户籍年满100岁以上老年人过年慰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