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信息保障。动态维护享受救助人员信息,一季度新增508人、减退646人,确保享受救助人员精准;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人口当年自负医疗费用达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2倍及以上的,普通居民达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以上的纳入预警,由医保、乡村振兴、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综合帮扶。
二是缴费保障。将7类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纳入缴费资助范围,严防低收入人口因缴费困难而脱离医疗保障,同时提振稳定脱贫人口缴费信心,一季度完成2023年第二批资助参保373人、11.97万元,资助参保率100%。
三是就医保障。对特困、低保、易返贫致贫人口、优抚对象等纳入就医救助范围,患普通疾病年救助限额6000元,患重大疾病年救助限额10万元,一季度医疗救助4.73万人次,资金结算8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