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
截至2024年6月12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忠县4件,目前4件均已办结。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53 |
D3CQ202406010085 |
忠县人民路198号金天门购物中心外空地有居民擅自种菜,产生垃圾、异味扰民,人民路上有污水横流的现象。 |
忠县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忠县人民路198号金天门购物中心外空地,属于棚户区鸣玉溪改造范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完毕后,因土地闲置,老百姓自发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现场核查发现该区域有老百姓遗留的白色垃圾以及杂草等垃圾腐烂发酵后散发异味。 2.现场查看人民路上未发现污水横流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清除农作物、垃圾,消除异味。 |
1.发布公告,入户宣传国有闲置土地严禁种植农作物等政策。 2.6月6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农作物、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 3.设置严禁种植、乱倒垃圾的警示标识标牌,加强日常巡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87 |
X3CQ202406010037 |
忠县北门街42号楼对面宰杀鸡鸭店散发刺鼻恶臭气味,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
忠县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发现有一家代妹鸡鸭现买现杀店,销售场所存在一定异味。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解决臭味扰民问题。 |
1.经营者(代妹鸡鸭现买现杀店)已自行转移销售活禽,现场无异味,不再销售、宰杀活禽。 2.对城区禁止销售活禽及宰杀行为进行普法宣传,发现活禽销售、宰杀及异味扰民,将依法处理。 3.督促经营者做好白条禽销售场所清洁卫生,避免异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88 |
X3CQ202406010038 |
忠县新立镇中岭村7组天池大塘附近违法修建抽水站,不符合相关程序,抽水站所产生的噪音给村民带来危害。 |
忠县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抽水站(泵站)位于新立镇中岭社区七组天池口大塘。2022年12月,县农业农村委以忠农委发〔2022〕142号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查通过后,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建工程,预计2024年6月底前完成设施设备安装并试运行,该抽水站距离最近居民房约100米。 2.抽水站(泵站)主要用于柑橘基地和临时生产灌溉,设计属于小(2)型泵站,水泵型号为IS80-50-250(2900),不属于大型抽水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农业建设项目不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不存在土地征收、补偿等必要手续的办理。按照渝环规〔2023〕8号文件,高标准农田、滴灌等节水改造工程和村级及农户自用型灌溉、水利工程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3.抽水站(泵站)提水至附近小山丘上的2座200m3蓄水池后实现自流灌溉,运行后频率较低,运行时噪音相对其他提水方式较小,一次性提满两座蓄水池需8小时,全年仅需运行2-3次,不超过30个小时。 |
部分属实 |
减少噪音影响,争取群众理解。 |
1.与周边村民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政策,取得群众理解。 2.加快项目建设,发挥灌溉作物、抗旱及支持产业发展等作用。 3.抽水站(泵站)运行后,严格错时运行,避开休息时段,最大程度减小噪音对附近住户休息的影响,必要时采取物理措施等减震降噪。 |
已办结 |
无 |
90 |
X3CQ202406010040 |
忠县忠州二小门口活鸡活鸭宰杀店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身心健康。 |
忠县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实地核查发现有1家范妹生鲜生活超市在销售活禽,存在一定异味。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解决臭味扰民问题。 |
1.经营者(范妹生鲜生活超市)已自行转移销售活禽,现场无异味,不再销售、宰杀活禽。 2.对城区禁止销售活禽及宰杀行为进行普法宣传,发现活禽销售、宰杀及异味扰民,将依法处理。 3.督促经营者做好销售场所清洁卫生,避免异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