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忠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CQ202405160076 |
忠县任家镇任家村三组,任家村工作人员使用任家村三组村民农田的土回填污水处理场,导致水土流失,无法耕种。现任家村工作人员没有归还农土,也未给予解决方案。 |
忠县 |
土壤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争取群众理解,消除影响。 |
1.加强蓄水堰的管护,充分发挥蓄水堰的作用。 2.群众若有耕种需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通过集体土地微调,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 3.任家镇召开村民院坝会,向群众做好沟通及宣传解释工作,得到群众理解。 |
已办结 |
无 |
2 |
D3CQ202405160077 |
忠县拔山镇八德村4组、5组、6组和马灌镇道灌村的农田全部被改成光伏站(名称无法提供),且农田上摆满光伏板,投诉人对此不认可,影响了耕地生态,光伏板在有阳光时,产生光污染。 |
忠县 |
辐射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实施农业种植,发挥土地农用种植作用及生态效能; |
1.拔山镇八德村、马灌镇倒灌社区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了耕种。 2.吉电新能源在相关社区逐户核查,对受反光影响的7户人家,全部安装遮光膜,消除阳光反射影响。 3.6月4日,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乡镇和吉电新能源,到相关社区召开村民大会,对代耕种、阳关反射等事项进行了解释,各村民均予以认可。 |
已办结 |
无 |
3 |
D3CQ202405180093 |
忠县白石镇华富村2组村民赵君花的养殖场排放污水,污染了该村与巴岭乡交界处的饮用水水源。 |
忠县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消除影响,保障饮用水安全。 |
1.对养殖场圈舍进行清理,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已办结 |
无 |
4 |
D3CQ202405210072 |
忠县任家镇龙翔村10组的农田被占用,被用于修建公路和工厂,导致耕地生态被破坏,村民们的土地被占用后未得到赔偿。 |
忠县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
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忠县农业农村委、忠县任家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制定整改方案。 2.现场督促相关当事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行为并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
已办结 |
无 |
5 |
D3CQ202405250046 |
忠县石子乡金矿村2组三一绿建乱砍伐树木,擅自占用金矿村2组的土地开采矿石,并在关闭的925平台随意采矿石。曾向12345热线反映,得到回复是该公司是正规开采,投诉人对此不认可。 |
忠县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赔偿压毁林地,恢复压毁林地林业生产条件,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1.完成道路外边坡悬浮石进行全面清理至安全区域,确保对周边环境不再造成危险与影响。 2.完成对忠县国有林场压毁林地的赔偿5万元,对建设中被压毁的林地采用栽种树木和喷播草种,达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召开村民大会,采用高程图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向村民告知标高+925米的实际位置,并在该位置上树立了醒目的标志牌。 |
已办结 |
无 |
6 |
X3CQ202405310053 |
忠县忠州街道北门街37号附5号、6号业主反映,忠州二小长期将该校数千师生食堂的餐厨泔水、潲水不按规定处置,任意排放至投诉人住所的小坝排水道造成污染、传播有害气味,严重损害业主身体健康。 |
忠县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解决污水管网堵塞问题,消除环境污染影响。 |
1.该段污水管网纳入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进行整改,对院坝地面、花园、休闲设施一并提档升级。 |
已办结 |
无 |
7 |
D3CQ202406050043 |
投诉人前期反映:忠县石子乡金矿村2组三一绿建乱砍伐树木,擅自占用金矿村2组的土地开采矿石,并在关闭的925平台随意采矿石,不定时开采产生扬尘、噪声扰民。曾向12345热线反映,得到回复是该公司是正规开采。现投诉人来电称925平台已经开采完,现在已经在往下开采了,由于督察组的入驻,目前没有动工开采,等督察组走后会再次开采。另外安全平台只有2-3米,存在安全隐患,未达到国家标准。投诉人希望工作人员联系自己去现场查看。 |
忠县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赔偿压毁林地,恢复压毁林地林业生产条件,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1.完成道路外边坡悬浮石进行全面清理至安全区域,确保对周边环境不再造成危险与影响。 2.完成对忠县国有林场压毁林地的赔偿5万元,对建设中被压毁的林地采用栽种树木和喷播草种,达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召开村民大会,采用高程图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向村民告知标高+925米的实际位置,并在该位置上树立了醒目的标志牌。 |
已办结 |
无 |
8 |
X3CQ202406050017 |
重庆某公司将多达几千吨包装桶和尾渣选出来的火烧铁压块后跨省倒卖给不具备处置能力和经营范围的湖北某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非法处置。 |
忠县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 |
1.县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核实了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绿拓(湖北)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900-041-49废包装桶相关资质及审批情况,确认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委、乌杨街道到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召开现场座谈会,要求各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职,督促指导海创公司规范固危废经营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7月19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乌杨街道到现场开展整改验收,该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固危废管理,更好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已办结 |
无 |
9 |
X3CQ202406120015 |
来信人反映:忠县新立镇中岭村7组村民,曾向督查组反映天池大塘附近违法修建抽水站若干问题。现目前农委领导调查当前情况,给出回复依旧要将抽水站修建到我房舍旁边20米,阐明多次向忠县生态环境局,忠县农委,忠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违法违建,要求重新选址,多职能部门无作为,导致违法违建发生,现农委领导掩盖事实,言语诓骗让我无条件接受已建违章建筑事实,根本没有考虑给老百姓带来噪声污染危害,我的合理诉求要求重新选址修建。我是按照信访程序逐级反映,相关上级相关部门没有给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再次向巡视组领导反映,切实考虑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重现选址,避免噪声污染,恢复非法占用耕地,降低侵害老百姓实质利益,望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
忠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减少噪音影响,争取群众理解。 |
1.与周边村民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政策,取得群众理解。 |
已办结 |
无 |
10 |
D3CQ202405250047 |
近期,忠县三汇镇狮梁村(原大堡村)村民使用的自来水(不清楚自来水公司名字),水质浑浊、发黄、有腥味、有沉淀物,影响用水。现诉求:提供干净用水。 |
忠县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消除影响,保障饮用水安全。 |
1.狮梁村委定期清理水源周边环境,在后期维修保养之前及时告知群众,提高服务质量。 2.三汇镇人民政府先后2次对泰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指标均合格。 3.召开村民大会,取得群众满意答复。 |
已办结 |
无 |
11 |
D3CQ202405200087 |
忠县复兴镇滨江路(原复兴老旧学校位置)居委会在长江边建设了一家无名殡仪馆,每天不定时治丧放鞭炮、放丧乐等噪音扰民,且乱扔垃圾至长江。 |
忠县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复兴镇临沿社区为规范场镇治丧秩序,经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将复兴镇滨江路原中学教师宿舍楼(属闲置的移民存量房)设置为临时治丧点。该治丧点以非营利为目的,居民自治形成,为方便辖区群众治丧。 2.该治丧点从2023年10月至今,共举办治丧行为15起,平均每月1.9起。治丧点燃放鞭炮、播放哀乐的时间段、燃放点等有明确规定,但在管理上不严格不到位,部分治丧家属超出时间段燃放鞭炮,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正常休息。 3.该治丧点距长江直线距离30余米,现场排查长江岸边无扔垃圾痕迹,治丧点设置有生活垃圾桶,日常生活垃圾由第三方公司万康环卫集中收运处置,污水已接入场镇污水管网,治丧期间答谢席过程中,存在少数治丧家属就地扔餐盒、纸巾等现象。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优化修订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清除周边生活垃圾,消除影响。 |
1.临沿社区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大会,与会人员全部同意继续设立临时治丧点,重新修订临时治丧点管理制度。 2.坚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对临时治丧点垃圾桶投放量及生活垃圾增加收转运频次。 3.严格按照治丧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乐队演奏,减少噪音扰民。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