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皇冠足球比分: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2号),忠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与中共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合署办公,简称为县纪委监委。
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皇冠足球比分: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忠县纪委监委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监督检查室,第八、九审查调查室及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共17个部室。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12个,分别为: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县监委派出监察室共6个,为派出第一至第六监察室。
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县委巡察办经费由县纪委保障,不单独核算。
忠县廉政教育信息中心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434.58万元,支出总计3434.58万元。收支均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6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3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6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4.5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3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6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108.42万元,占90.5%;项目支出326.16万元,占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4.5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1.6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6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此外,202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1.6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7.29万元,占8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53万元,增长18.28%,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调整预算基本支出经费等。
(2)教育支出8.35万元,占0.2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9.70万元,占9.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调整预算基本支出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99.20万元,占2.8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140.04万元,占4.0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49万 元,下降5.89%,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未实现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公用经费75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3万 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8.86%,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9万 元,下降22.5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办案、巡察租车产生的燃油费分别列入办案、巡察开支;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9万元,下降32.85%,主要原因是办案、巡察租车产生的燃油费分别列入办案、巡察开支。
公务接待费15.6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及其他区县纪委监委到我单位办案、指导和交流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19.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76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3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减少61.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大幅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人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434.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设定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绩效目标设定科学,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达到年初既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中国共产党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3434.58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2021年的绩效目标:办案人数不少于110人,办理案件数达到90件,办理案件天数一般不超过6个月,案件办结率达到90%。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办案人数 |
0.1 |
人 |
产出 |
≥110 | |||
办理案件数 |
0.5 |
件 |
产出 |
≥90 | |||
办案天数 |
0.2 |
月 |
产出 |
≤6 | |||
办结率 |
0.1 |
% |
效益 |
≥90% | |||
差旅费标准 |
0.1 |
元/人 |
成本 |
≤100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1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专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