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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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侨联事业发展道路。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增强侨联工作的政治性和侨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侨联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引导侨联工作者和服务对象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切实听党话、跟党走。
3.扩大侨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健全基层侨联组织网络,拓展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方法,切实抓牢社区、农村、家庭、侨企等工作主阵地和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留学生、新移民家属等服务对象。
4.积极引导并大力支持侨界群众有序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参与政治协商,参与并负责任地推荐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协商委员人选;推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畅通侨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保障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引导归侨侨眷学法、用法、守法、敬法,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好侨界群众的代言者、服务者和保障者,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指导归侨侨眷联谊会、校友会、协会等组织有序开展活动,传播正能量,努力构建和谐侨界。
6.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有计划地、独立自主地开展县侨联工作,组织实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7.积极发挥海内海外“两个平台”作用,当好民间使者,拓展民间外交,围绕忠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大力弘扬优秀传统中华文化,努力推动忠文化走向世界,不断增进海外侨胞及广大归侨侨眷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切实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推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交流,促进归侨、侨眷、海外留学生等创新创业,推动侨资侨属企业转型升级,协助海外侨胞在县内投资举办实业和公益事业,努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二)单位构成
因机构改革,根据《皇冠足球比分:同意县侨联与县委统战部统筹运行的批复》(忠委编发〔2024〕57号)文件要求,县委统战部与县侨联统筹运行,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联络交流部更名为“联络交流科”,具体承担侨务联络交流、侨务事务等工作。将县侨联办公室承担的指导推动侨联基层组织建设职责划入联络交流科;撤销县侨联办公室,将其承担的党建、人事、财务、后勤和考核等非综合性事务按职责分别由县侨联划入县委统战部相关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33.06万元,主要是2024年8月退休1人,减少1人基本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0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33.06万元,主要是2024年8月退休1人,减少1人基本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1万元,比2024年减少3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1万元,比2024年减少33.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退休1人,减少1人基本支出。
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6万元,比上年减少3.6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8月退休1人,相关的预算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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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莎莉??联系方式023-5423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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