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气象局为全民所有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和措施,负责有关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2、负责执行气象法规和业务技术规范、标准及服务规章制度,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局的实施细则和行政规章,落实奖惩。
3、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努力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促进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本县内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服务联防和对气象灾害的评估,参与当地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
5、负责在本县内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做好科技扶贫工作。
6、负责在本县内具体组织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7、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气象科技服务、气象适用技术推广的实施,推进气象科技产业和气象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二)单位构成
忠县气象局内设法规科,气象台、防灾减灾科等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84.0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84.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1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84.0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6.6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2.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7万元,比2021年减少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7万元,比2021年增加4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元,比2021年减少126.65万元。
忠县气象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忠县气象局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57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燕电话:023-5423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