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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方案;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县融资政策。
(3)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责任。依据《预算法》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算草案、调整预算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6)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审核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工作,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牵头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组织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和股权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完善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政府主权外债,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行贷款有关项目方案的审定、评估及上报,并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办法,组织会计代理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负责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类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汇总国资监管发现的问题和监事监督发现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违规违法等问题,分类提出处置意见,跟踪问题的处理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拟订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负责全县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1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权限,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实施日常监管,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物流金融公司等新兴地方金融机构和活动实施监管,负责全县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协调服务。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责任。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5)承担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职责。
(16)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忠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忠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县财政局共设置16个内设科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挂统计科牌子)、金融和债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挂安全生产科牌子)、政府采购管理科、综合科、会计监督科(挂审计科牌子)、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经济建设科、产业发展科、基层财政科;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忠县非税收入征收中心、忠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忠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忠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571.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57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48.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8.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预算1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0.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57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7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9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4万元,比2021年减少5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0.4万元,比2021年减少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公用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49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暂未批复。
忠县财政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2.09万元,比2021年减少0.6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5.59万元,比2021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压缩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比2021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压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4万元,比上年减少86.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办公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东霞联系方式: 023-54236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