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11366”工作要求,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三自三力”责任制为抓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我县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县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难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县级、镇街、园区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及时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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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2024年忠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1-2.2024年忠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1-3.2024年忠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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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24年忠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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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11366工作要求,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三自三力”责任制为抓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忠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2023年度忠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严格履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现全县非煤矿山行业“零死亡”目标,加大隐患排查督促力度,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现场与设施设计符合性”专项整治,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双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新“三字经”推广,推动企业“一体化”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研判“双防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风险,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确保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不发生一般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日分配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目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人×250天=500天。
1.执法检查工作日10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240天。
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90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1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0天;应急准备的组织体系建立,救援装备和器材维护保养,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及演练,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应急值班值守检查共计35天;参与镇街及有关部门、上级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2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15天;开展临时专项执法共计20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5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10天。
3.其他非执法工作日共160天。
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60天;病假、事假共计10天;检查指导镇街应急办工作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0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企业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忠县非煤矿山行业纳入重点检查的单位是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或建设施工的证照齐全、程序合法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情况,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开采设计生产作业情况,构建“一统四抓”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或“回头看”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企业具体安排
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或建设施工企业7家,其中采场超200米的露天矿山2家,其中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每月检查1次,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4家每季度检查1次,小计检查4家×12次+4家×4次=64家次,具体如下:
1.一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2.二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3.三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垫江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4.四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5.五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6.六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7.七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8.八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重庆气矿垫江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9.九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10.十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11.十一月份检查5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12.十二月份检查2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各检查一次。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企业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忠县非煤矿山行业纳入一般检查的单位包括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不使用民爆物品的页岩露天矿山、砂岩露天矿山和油气等生产经营企业。
(二)一般检查企业具体安排
纳入一般检查的非煤矿山及来料加工企业含天然气净化厂共计15家,共计检查32家次,具体安排如下:
(1)一月份检查家3次:对重庆晟堃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九蟒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勃达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2)二月份检查3家次:对重庆市忠县瑜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忠县霖辉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宏旺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3)三月份检查3家次: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子乡金矿村水泥配料砂岩矿、忠县明大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木焱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4)四月份检查3家次:对忠县圣鹏建材有限公司检查一次,忠县聂家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气矿天然气净化厂各检查一次。
(5)五月份检查3家次: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子乡金矿村水泥配料砂岩矿、忠县圣鹏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勃达建材有限公司检查一次。
(6)六月份检查家3次:忠县明大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气矿天然气净化厂、忠县聂家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7)七月份检查3家次:对忠县鑫杰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桂波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子乡金矿村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各检查一次。
(8)八月份检查3家次:对忠县祥庆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梁忠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忠县木焱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9)九月份检查3家次:对重庆晟堃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九蟒建材、忠县宏旺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10)十月份检查2家次:对忠县鑫杰建材有限公司、忠县霖辉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天然气净化厂各检查一次。
(11)十一月份检查2家次:对忠县祥庆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梁忠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12)十二月份检查2家次:对重庆市忠县瑜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忠县桂波建材有限公司各检查一次。
六、随机检查安排
随机监督抽查全部纳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全年对非煤矿山企业随机监督检查合计7家次,其中:已关闭露天矿山2家,已关闭煤矿5家次
七、说明
忠县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共2名,现有市应急局审批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露天矿山4家、忠县应急局备案管理的露天矿山10家、在建露天矿山1家,来料烧结砖厂4家,油气企业4家,对全县23家非煤矿山企业计划监督检94家次;随机监督检查全部纳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7家次,其中:已关闭露天矿山2家次,已关闭煤矿5家次,实现对计划监督执法检查的补充完善,计划监督执法检查和随机监督检查共计113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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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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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 ||||
时间 |
重点检查单位9家 |
一般检查单位14家 |
随机检查7家 |
计划数 |
1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 |
对重庆晟堃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九蟒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勃达建材有限公司 |
已关闭露天矿山2家(忠县一磊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瑞旭建材有限公司),已关闭煤矿5家次。
注: 根据“双随机”工作原则,每个季度从当季度执法计划外,至少抽查1家企业。 |
8 |
2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 |
对重庆市忠县瑜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忠县霖辉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宏旺建材有限公司 |
8 | |
3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垫江采输气作业 |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子乡金矿村水泥配料砂岩矿、忠县明大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木焱建材有限公司 |
8 | |
4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对忠县圣鹏建材有限公司,忠县聂家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气矿天然气净化厂 |
8 | |
5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子乡金矿村水泥配料砂岩矿、忠县圣鹏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勃达建材有限公司 |
8 | |
6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 |
忠县明大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气矿天然气净化厂、忠县聂家建材有限公司 |
8 | |
7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忠县鑫杰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桂波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子乡金矿村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各 |
8 | |
8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重庆气矿垫江采输气作业 |
对忠县祥庆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梁忠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忠县木焱建材有限公司 |
8 | |
9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 |
对重庆晟堃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九蟒建材、忠县宏旺建材有限公司 |
8 | |
10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对忠县鑫杰建材有限公司、忠县霖辉建材有限公司、忠县天然气净化厂 |
8 | |
11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柑子碥石灰岩矿、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 |
对忠县祥庆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梁忠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7 | |
12月 |
对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对重庆皇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友帮科创有限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气矿梁平采输气作业区 |
对重庆市忠县瑜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忠县桂波建材有限公司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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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24年忠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二、企业基本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1家,危险化学品普通经营企业4家(含3家气体充装单位、1家气体经营单位)、汽车加油站45家。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650家。
危险化学品在建项目1个(不含加油站),烟花爆竹在建仓库1个。
三、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方建军、谭雷、肖丽萍。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30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00天。实施行政许可共计100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5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5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5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47天。党建及业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党群活动、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共计5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7 天。
五、监督检查重点
(一)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二)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五)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情况;
(八)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计划
(一)风险分类。
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将企业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类。
企业类型 |
风险类别 |
风险等级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重大风险 |
红色 |
危险化学品普通经营企业 |
较大风险 |
橙色 |
汽车加油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总仓库 |
重大风险 |
红色 |
烟花爆竹零售点 |
低风险 |
蓝色 |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 |
一般风险 |
黄色 |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三种方式,各企业检查频次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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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专项检查 |
12次/家/年 |
日常检查 | ||
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专项检查 |
4次/家/年 |
日常检查 | ||
危险化学品普通经营企业 |
专项检查 |
2次/家/年 |
日常检查 | ||
汽车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1次/家/年 |
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总仓库) |
专项检查 |
4次/家/年 |
日常检查 | ||
烟花爆竹零售点 |
属地镇街监管 | |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在建项目 |
专项检查 |
1次/家/年 |
(三)检查计划。
2024年共检查企业80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68家次,烟花爆竹企业检查12家次。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月 |
忠县乌杨农机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重庆市升鸿石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忠县巴苑石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忠县祥辉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2月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金竹湾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三台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四公里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南岸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忠县祥辉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重庆康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忠县翠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3月 |
海晶石化忠县拔山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拔山星德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中石油拔山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重庆渝汇石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观桥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氧气气分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乙炔气分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氩气分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分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 |
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干井加油站 |
日常检查 |
|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4月 |
中石油汝溪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忠县汝万路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三元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5月 |
重庆高速中油富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曹家右(左)侧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重庆高速中油富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曹家右(右)侧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忠县堰口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 |
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 |
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忠县祥辉有限公司新建仓库 |
专项检查 |
在建项目 | |
海顺石化城西加油站 |
日常检查 |
| |
忠县宏创能源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6月 |
重庆海顺古井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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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顺九蟒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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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高速路进出口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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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望水加油站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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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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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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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忠县祥辉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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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康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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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翠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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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7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胥丫口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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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三公里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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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桐梁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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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石化惠通垫恩高速路忠县停车区加油站(南站、北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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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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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汇石化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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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8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石宝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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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坪山申渝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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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石宝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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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忠县祥辉有限公司仓库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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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康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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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翠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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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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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9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官坝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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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官坝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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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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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氧气气分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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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乙炔气分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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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氩气分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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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分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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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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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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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红星加油站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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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水坪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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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销售分公司香山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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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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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1月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三峡分公司忠县经营部新立南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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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三峡分公司忠县经营部新立北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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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立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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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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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神安气体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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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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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2月 |
忠县渝闽石化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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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永成石油有限公司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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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镇农机加油站 |
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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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润能源有限公司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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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忠县祥辉有限公司仓库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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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忠县规上限上工贸行业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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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督检查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特编制2024年度规上限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规范规上限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规上限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引导企业开展“三自三力”(三自三力:督促企业自学、自查、自改,提升企业隐患排查力、整改力、应急处置力)能力建设,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落实规上限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规上限上工贸8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0死亡目标,促进全县规上限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工贸安全监管科从事工贸行业监督检查在岗人员共计3人。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5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25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80天)=245天。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25天,包括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27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5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49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4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45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15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40天。
(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8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17天;病假、事假共计12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88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8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对纳入2024年度规上限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且日常计划检查规上工业企业比例为100%,限上商贸企业随机抽查比例为10%。监督检查重点向未创建标准化企业及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倾斜,未开展标准化创建企业比例为100%、规上企业“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企业为100%。
2.规上企业首查和复查各2次、每次至少2名行政在岗人员,2024年共有245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规上企业总计52家;限上商贸企业总计13家;其中,计划重点检查 52 家企业(含发生事故的企业)。
3.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抽查重点行业。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以“核查”为主要监督检查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突出检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0号令)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监督检查均应制定检查方案。
1.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主要是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主要是建立全员责任制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主要是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及重点时段抽查重点企业 (96家)
1.规上工业企业检查安排(52家)
主要根据时间特点、气候变化、区域环境、经济形势、事故规律等因素,适时进行形势分析、风险研判,适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一月份:重庆奇罗特饲料有限公司、忠县拌德畅达沥青搅拌有限公司、重庆瑞竹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智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忠州酒业有限公司、重庆鑫锐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君子林服饰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州曼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派森百橙汁有限公司、重庆鲜果集橙汁有限公司。(9家)
二月份:同舟电子(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赛博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天海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橘都三品包装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县博漩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橘都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锦芝彩科技有限公司。(9家)
三月份:重庆贝亨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台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聚钡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鑫旭锂电池有限公司、重庆聚威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恒达改性沥青有限公司、重庆新聚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忠县吉丰贸易有限公司 。(9家)
四月份:重庆旺亘科技有限公司、忠县顺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极达鑫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全伦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星能酿造有限公司、重庆喜乐爽汽车用品有限公司。(8家)
五月份:重庆忠味堂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县古屋建材有限公司、忠县美健达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坤泰思乳胶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聚薪桥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重庆市翔银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姣泰乳胶制品有限公司。(8家)
六月份:忠县坤昊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忠县祥鑫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州腐乳酿造有限公司、重庆宇豪光学有限公司、重庆元诚水泥制品厂(忠县川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源源龙脉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彤典工艺品有限公司。(9家)
七月份:重庆奇罗特饲料有限公司、忠县拌德畅达沥青搅拌有限公司、重庆瑞竹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智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忠州酒业有限公司、重庆鑫锐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君子林服饰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州曼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派森百橙汁有限公司、重庆鲜果集橙汁有限公司。(9家)
八月份:同舟电子(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赛博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天海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橘都三品包装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县博漩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橘都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锦芝彩科技有限公司。(9家)
九月份:重庆贝亨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台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聚钡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鑫旭锂电池有限公司、重庆聚威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恒达改性沥青有限公司、重庆新聚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忠县吉丰贸易有限公司 。(9家)
十月份:重庆旺亘科技有限公司、忠县顺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极达鑫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全伦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星能酿造有限公司、重庆喜乐爽汽车用品有限公司。(8家)
十一月:重庆忠味堂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县古屋建材有限公司、忠县美健达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坤泰思乳胶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聚薪桥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重庆市翔银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姣泰乳胶制品有限公司。(8家)
十二月:忠县坤昊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一绿建(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忠县祥鑫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忠州腐乳酿造有限公司、重庆宇豪光学有限公司、重庆元诚水泥制品厂(忠县川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源源龙脉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彤典工艺品有限公司。(9家)
? 2.限额商贸企业重点检查安排(13家)
按照双随机的要求,从限额以上企业中随机抽取13家企业进行检查。每月抽取2家。
3.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抽查重点企业(31家)
??? 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抽查“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企业,抽查时间根据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天数每天抽查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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