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皇冠足球比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忠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
?
?
?
?
?
?
?
?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皇冠足球比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
市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
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发展改革部门、中小企业主
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措施及标准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 16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在 2026年底前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预留份额实施方式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预留份额。
(一)整体面向形式,即整个工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设置采购包(标段)形式,即根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特点,设置采购包(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联合体形式,即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达到一定比例;
(四)合同分包形式,即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三、信息公开内容
(一)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并在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工程”。二是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在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公告等公示公告中注明“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在招标公告中说明原因及适用条款。三是明确预留份额及其实施方式,并在招标公告中说明,其中以联合体形式预留或分包形式预留的,还应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交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合同金额占比。
(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同步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上年度预留份额项目执行情况(依法不得公开项目除外),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在公告中作出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实现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计划、中标结果和合同等数据共享,便于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之间“多跨协同”高效监管。
(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的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行政处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要求做好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附件: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
?????????????容调整说明
?
?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
?
?
?
?
?
?
?
?
附件
?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说明
?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其招标文件在现行各标准招标文件基础上,对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在【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新增: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提示:2024年、2025年、2026年执行不低于40%的比例,之后年度执行不低于30%的比例] 以上。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提示:填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6.其他要求】中,新增: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继续保留【3.4投标保证金】中“中小企业投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对符合《皇冠足球比分: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方可免除投标保证金。
□对符合《皇冠足球比分: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行业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可免除投标保证金。
[提示: 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置上述条款,若需要设置,则在上述选项中只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设置]。
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更改【资格审查部分】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别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