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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开展了年度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照《会计法》、企业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查找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费用报销方面
一是费用报销依据不充分、费用报销无相关原始凭证和附件,费用报销缺乏内部管理规定,无相关人员签字、审批。
二是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存在跨期发票、个人消费及不相关发票报账,假发票套取现金等。
二、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违规将单位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违规坐支现金,违规超限额收付现金。
二是违反廉洁规定,在单位资金存储中为特定关系人谋私利。
三是违规将账内资金转移到账外,设立“小金库”。
三、重大财务事项方面
一是违规对外转借贷,对外担保借款未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突破工资总额管理规定,超核定标准或范围发放津补贴,发放现金津补贴未计入工资总额。
三是违反“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按“三重一大”履行必要程序。
四、内部控制方面
资金管理、大额物资采购、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执行不到位。
五、项目管理方面
涉及项目建设管理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项目实施、现场管理、资金支付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