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规划编制背景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及《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02 规划定位
《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03 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处 |
1 |
预期性 | |
新增资源储量 |
地热 |
立方米/日 |
500 |
预期性 |
饰面用砂岩 |
资源量万立方米 |
5000 | ||
天然卤水 |
万立方米 |
5000 | ||
主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100 |
约束性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700 |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500 |
预期性 | |
水泥配料用砂岩 |
矿石万吨 |
30 | ||
建筑用砂岩 |
矿石万立方米 |
150 | ||
饰面用砂岩 |
资源量万立方米 |
20 | ||
水泥配料用泥岩 |
矿石万吨 |
100 | ||
砖瓦用页岩 |
矿石万吨 |
80 | ||
矿山数量 |
个 |
25 |
约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60 |
约束性 |
04 矿产勘查开发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重点勘查方向:天然气、地热、天然卤水、饰面用砂岩,建筑用砂石土类调查评价。
——重点开采方向: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优势矿种;限制开采煤、耐火粘土、高岭石粘土、硫铁矿等;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
——支持发展方向:鼓励发展砂石、水泥、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的产业园区;支持配套设施完善、规模优势明显、资源禀赋较高的区域矿山企业;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重点产业类矿山指标调增,论证后报批后实施;大力支持天然气勘探开发。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重点勘查区:白石镇,面积16平方公里,勘查矿种饰面用砂岩。
——集中开采区:石子乡,面积10.9平方公里,拟设采矿权5个,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灰岩、熔剂用灰岩。
(三)勘查开采布局
——勘查规划区块:4个,其中地热2个、饰面用砂岩1个、天然卤水1个。
——开采规划区块:30个,其中水泥用灰岩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3个、熔剂用灰岩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水泥配料用泥岩1个、饰面用砂岩3个、建筑用砂岩6个、砖瓦用页岩13个。
05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减少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小型矿山数量,2025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25个以内;
——加快大中型矿山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小型矿山企业的重组改造,到2025年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以上。
——全县建筑石料用灰岩总年产能不超过700万吨;水泥用灰岩总年产能不超过1100万吨。
——合理调控熔剂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泥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矿产开发利用总量,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节。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序号 |
矿种名称 |
开采规模单位 |
新建矿山 |
整合及增划资源矿山 |
1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年 |
100 |
50 |
2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万吨/年 |
50 |
20 |
3 |
水泥配料用砂岩 |
万吨/年 |
20 |
— |
4 |
建筑用砂岩 |
万立方米/年 |
10 |
— |
5 |
水泥配料用泥岩 |
万吨/年 |
6 |
3 |
6 |
砖瓦用页岩 |
万吨/年 |
6 |
3 |
7 |
饰面石材 |
万立方米/年 |
1 |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06 绿色转型发展
——坚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治理修复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绿色勘查,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科技创新
——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07 规划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
——严格审核管控
——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