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足球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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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品牌奖励办法的通知

忠府办发〔2018〕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品牌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忠县品牌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皇冠足球比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加快推进“双特”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助推县域经济增量提质,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品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品牌指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产品、服务的商标和其它可以有别于竞争对手的标示等无形资产获得确认的结果。根据品牌产品的所属行业不同可将品牌划分为工业品牌、农业品牌、商业品牌和服务业品牌等类别。

第三条 凡在忠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申报忠县品牌奖励,涉及由政府出资获得的品牌不予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中品牌奖励是指对通过行政认定程序新获得的品牌进行奖励。同一品牌只奖励一次。

第五条 忠县人民政府设立品牌奖励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经营主体品牌创建奖励。

第六条 品牌申报奖励专项资金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七条 县政府成立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文化委、县畜牧兽医局、县果业局、县工商局和县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由县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 县农委、县文化委、县商务局、县畜牧局、县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品牌奖励申报进行初审,县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新获得品牌认定的单位或组织,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一)县级品牌

1. 列入忠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目录且持续使用该品牌的,给予1万元奖励。

2. 获得忠县县长质量管理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

3. 获得国内商标注册的每件补助1500元;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市级品牌

4. 获得列入重庆市人民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重庆产品标准奖的,给予5万元奖励。

5. 获得重庆知名产品、重庆名牌农产品的、重庆老字号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6. 获得重庆名牌产品的,给予15万元奖励。

7. 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提名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国家级品牌

8.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9.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的、森林认证的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

10. 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的,给予5万元奖励。

11. 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2. 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列入全国名特优新目录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的,给予20万元奖励。

13. 获得中华老字号认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的,给予30万元奖励。

14.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给予50万元奖励。

15. 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第十条 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

1. 申报资料

符合本办法规定适用范围的单位或组织,次年3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1)获得评定的农业品牌涉及种植、水产业方面的:忠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目录产品等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农委申报。

(2)获得评定的农业品牌涉及畜牧业方面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等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畜牧兽医局申报。

(3)获得评定的柑桔品牌种植方面的:忠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果业局申报。

(4)有机产品认证、重庆知名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重庆名牌产品、忠县县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森林认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重庆产品标准奖、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等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质监局申报。

(5)地理标志商标、国内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工商局申报。

(6)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文化委申报。

(7)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申报单位或组织向县商务局申报。

2. 申报资料

(1)《忠县品牌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证明文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获奖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给申请人);

(4)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二)初审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或组织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定

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4月份受理上一年度的品牌奖励申报申请,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第十一条 经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符合奖励的品牌,报县财政部门安排奖励资金。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或组织应当对申请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追缴相关资金。

第十三条 获得奖励的申报单位或组织必须将奖励资金用于品牌创建上,应当加强对所创品牌、所用标识的管理和自我保护,提高产品质量,诚信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忠县商务局、忠县财政局《皇冠足球比分:加快餐饮住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忠商务〔2014〕10号)文件中对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的奖励取消。原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质量品牌奖励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4〕12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商标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1〕38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对微型企业商标注册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忠府办〔2012〕40号)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农业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3〕29号)同时废止。

 

附件:忠县品牌奖励申请表

 

忠县品牌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获奖信息

产品名称

 

类 别

(如重庆名牌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中华老字号等)

文件名或文号

 

获奖时间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开户行

 

账 号

 

保证执行忠县品牌奖励办法之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行业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复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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