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县 人 民 政 府
皇冠足球比分: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忠府发〔2025〕1号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
(一)《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或者场所:
1.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8.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二)忠县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白公街道的白公路、长河社区,忠州街道的严颜路、东坡路、北门路、十字街、白桥溪、鸣玉溪、新桥、州屏路、香山、中博、香怡、郑公、红星、苏家、乐天路、锦鸿、香语等19个社区中城市建成区域及顺溪社区(顺溪隧道口—郭家转盘)、苏家社区(上烽火台岔路口—苏家污水处理厂岔路口)。
(三)复兴镇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复兴镇水坪社区部分区域(长江大桥南岸烟堡滩隧洞口至水坪工业园区、南岸滨江公园、电竞场馆、新加坡生态城以南2.5公里区域)。
(四)东溪镇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东溪镇东溪社区部分区域(长江大桥南岸烟堡滩隧洞口至钟溪大桥至翠屏村玉石桥南滨广场往钟溪大桥方向30米)。
(五)禁放区外设集中燃放区域:忠义大道外侧漕溪河空坝。
(六)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集中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由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集中燃放、禁放警示标识,并负责管理。
二、禁止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除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三、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在非禁放区域允许燃放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孔明灯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等6类。
四、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
销售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临时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在许可的销售场所销售,并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应贴有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
五、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合作社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12350、县市场监管局12315、县供销合作社18290293927)。
六、其他事项
(一)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本通告,并负责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共同遵守本通告,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忠县人民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忠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忠府发〔2023〕20号)同时废止。
附件:忠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忠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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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忠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