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城市危旧房处置方案的通知
忠府办〔2025〕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城市危旧房处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忠县城市危旧房处置方案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消除危旧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范围
本方案印发之日前,我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经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的房屋(以下简称危旧房)。
二、处置办法
按照“房屋价值相当、自愿申请、应安置尽安置、先搬离后安置”的原则,由危旧房所有权人申请,经属地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危旧房所有权人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危旧房处置协议。危旧房所有权人搬离腾空房屋后,按“先搬先选”的办法,在所提供的危旧房安置房源中选择价值相近的房屋进行安置,并计算、结清危旧房与安置房的差价。危旧房所有权人安置后,危旧房及土地由县政府收回。
属地街道办事处通过协商选定、公证投票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危旧房(含室内装饰装修部分和建构筑物)和国有企业提供的房源价值进行评估。
三、实施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城市危旧房处置工作;国有企业负责提供危旧房安置房源;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危旧房处置工作。
四、相关补助
(一)搬迁补助:2000元/户;
(二)危旧房的合法建筑面积按700元/平方米给予房屋所有权人一次性补助;
(三)危旧房(仅限住宅)的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照15%的公摊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危旧房(仅限住宅)的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安置房(仅限住宅)的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其对应的公摊面积费用由危旧房所有权人承担;安置房(仅限住宅)的公摊系数高于15%的,其超过部分对应的公摊面积费用由国有企业承担。
五、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对有抵押权的危旧房,须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物,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再给予安置。
(二)危旧房的水、电、天然气、网络、有线电视等设施,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报停并结清费用,由相关单位予以拆除;安置房免费办理开通水、电、天然气。
(三)危旧房的装饰物与附属物可拆除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或拆除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由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评估确定价值。实施单位按评估价值一次性予以补助,计入危旧房总价值。
(四)危旧房居民的子女迁出原户籍后需要义务教育入学的,在处置时可选择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安置房所在地按照教育部门划片招生办法入学。
(五)安置房的物业管理费,由危旧房所有权人在接房时自行缴纳。
(六)危旧房收回后可以拆除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拆除,费用由国有企业承担;无法拆除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